近年来,在保险市场蓬勃发展之际,部分非法中介以“全额退保”“维权代理”为宣传噱头,诱导消费者进行恶意投诉,并收取高额费用,形成黑色产业,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2022年11月,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家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打击处置工作,持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辖内保险机构发布风险提示,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呼吁公众警惕“代理退保”陷阱,依法理性维权。
守护你的“救命钱”别让黑产毁了它
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和未来提供了保障。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部分非法机构或个人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形成“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这不仅威胁消费者财产安全,更扰乱市场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指导保险机构持续整治“代理退保”黑产,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倡导通过正规途径理性维权,保障客户权益。
2024年,客户刘女士来到泰康人寿衢州中支新生活广场办理业务,表示要对其名下的一份1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进行退保。工作人员解释退保仅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远低于已缴保费,她将面临直接经济损失。听到面临经济损失,刘女士发出了质问:“我在APP上看到一个视频,说是可以全额退保的,为什么你们不行?你们要是不给我全额退,我就联系律师。”
此时工作人员意识到刘女士可能碰到了“代理退保”的黑产,多次耐心详细地为客户讲解退保的危害,让刘女士了解退保后保险合同将立即终止,她将失去原有的保障,若后续想重新投保可能面临保费上涨、拒保等问题。同时告诉刘女士在APP上看到的“全额退保”是“代理退保”黑产,可能导致客户失去保障,甚至面临个人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风险,请勿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关于退保的诱导性宣传。在工作人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解释和劝说下,刘女士意识到保险保障的重要性,也认识到视频中的“全额退保”下的风险,最终选择继续交费。
今年2月,刘女士不幸确诊卵巢癌。3月,刘女士来到柜面申请理赔。在理赔手续办理过程中,刘女士多次感慨:“还好当时你们为我分析利弊,劝我继续交费,不然此刻的我肯定懊悔不已,太感谢你们了!”此时的刘女士已经收到了10万元的理赔款,这笔理赔将为她后续的治疗提供经济保障。
警惕“退保黑产”陷阱,守护消费者权益
“虚假承诺诱导退保”是“退保黑产”的常见手段之一,部分不法分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用“代理全额退保”为诱饵,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为办理退保业务,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达到索取退保手续费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引领保险机构持续打击“代理退保”黑产,并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委托第三方。
2025年1月,中国人寿95519客服热线接到一位客户的来电进行预约。客户称在当初投保时,业务员未告知退保会有损失,因而对保单的退保金金额无法接受,要求公司全额退还保费。
此后,该来电人两次拨打95519客服电话,态度坚决地要求全额退费。在与客户电话沟通时,中国人寿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发现诸多疑点:来电号码与公司系统中留存的客户电话不一致,来电人沟通时态度恶劣,且不会说当地方言,表述总是含糊不清、词不达意。这些异常情况,令工作人员心生疑惑。对此,工作人员积极与客户本人取得联系。经了解,该投保人自行在抖音平台上接触到了一个第三方机构。该第三方信誓旦旦地声称,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能帮助其从保险公司全额退费。客户一时轻信了对方的花言巧语,与非法中介签订了服务协议,并按照要求转账500元。不仅如此,客户还被非法中介要求将家中未使用的电话卡邮寄过去,并且故意不接听公司的电话。
了解以上情况后,中国人寿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客户的情绪,详细为其讲解正规的保险业务办理和退费流程,并让客户了解代理退保黑产的真实情况,讲明其中之害;另一方面,积极协助客户收集相关证据,以应对非法中介的欺诈行为。在公司的不懈努力下,客户逐渐从此次事件的困扰中解脱出来,也深刻认识到了非法中介的严重危害。客户主动向公司出示了与非法中介签订的服务协议以及转账截屏,并在公司的建议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代理退保绝非“维权捷径”,而是裹着糖衣的金融陷阱!退保前理性评估风险,勿轻信“高收益替代”话术;坚决抵制代理退保,守护客户财产安全。
警惕“人伤黄牛”,拒绝与“黑中介”合作
在金融交易中,非法中介常以“代办服务”为名套取敏感信息,往往利用信息差和消费者急迫心理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鼓励金融高管带头抓消保,讲消保,打击非法中介活动,助力金融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能力,共同营造和谐健康金融环境。
2022年5月27日,人保财险衢州市分公司被保险人周先生报案称其驾驶浙H****6车辆在衢州市龙游县傅家畈村,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与郑女士骑行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郑女士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经龙游交警队现场处理,认定机动车驾驶员周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郑女士无责,郑女士受伤后到龙游人民医院住院就诊。2024年7月12日,郑女士委托到天恒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为10级伤残。2024年8月14日,伤者郑女士约周先生来人保财险衢州市分公司调解并现场达成协议,但回去后又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反悔协议。2024年9月20日,伤者郑女士委托代理人(黄牛)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保财险衢州市分公司赔付伤残补助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抚养费等。
经后来人保财险衢州市分公司法律岗侧面向伤者郑女士了解到,黄牛余某看过前期的调解协议后向其述说保险公司少赔付了很多钱,她可以帮助郑女士通过“专业操作”向保险公司起诉取得更多的赔偿。郑女士听信了“黄牛”的话,反悔协议并委托余某代理其保险理赔事项并同意向其支付一定的委托代理费用。但经过法院矛调中心调解,郑女士最终获得的赔款和其前期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金额相同,并未增加,相反其还需要支付诉讼费用和委托代理费用,郑女士实际到手的钱比前期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还少,后悔不已。
“黄牛”利用伤者对理赔流程、法律条款的不熟悉,通过发起不必要的诉讼,将本可通过协商解决的案件复杂化,诉讼费、委托代理费等均由伤者自行承担,即便赔款金额未增加伤者仍要支付这些费用。在此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受伤的情况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交警队报案,同时通过正规的途径调解,不要轻信“黄牛”所谓的“内部关系”或“专业技巧”多赔,反而因成本导致伤者实际到手更少。
通讯员 董皓若 祝文琴 揭晓 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