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1日,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浙江省金融委办公室、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3·15”浙江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活动启动会。活动聚焦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核心议题,通过防非反诈知识普及、典型案例警示、优秀案例展示等多种形式,着力构建金融安全“防护网”,助力群众守好“钱袋子”。
据了解,浙江金融监管局今年将组织开展“理财有方钱袋守护”专项行动。一是常态化开展金融防非反诈宣传,每月制作防非反诈主题的短视频,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运用官网官微、手机APP等线上阵地,积极动员员工转发、共享。组织线下各级机构网点,集中播放、展示;二是推广“金融产品查询平台”“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向金融消费者宣导“有需求找正规机构”理念,培育投资前“查一查、看一看、问一问”的习惯;三是开展金融防非反诈教育宣传县域行,发挥县支局贴近一线的优势,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下沉重心,深入五大基层场景,让金融知识直达更多基层群众,打通防非反诈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织密防非反诈“安全网”的同时,浙江还将以案为鉴,时时敲响风险防范“警示钟”。浙江金融监管局将梳理近年来浙江辖内涉众广、危害大的典型案例,发布风险提示,向社会公众揭露以黄金租赁返利、投资“养老项目”等为名的非法集资“套路”手段及其危害,提示金融消费者谨防非法集资陷阱,增强反诈防骗免疫力。
活动现场,浙江金融监管局启动了第二批新时代“枫桥经验”网点建设、金融“共享法庭”、金融“反诈先锋”优秀实践案例和“最美金融消保人”展示活动,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传递金融为民“正能量”,持续推动行业提升多元解纷能力,提高金融反诈工作质效。
2024年,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网点建设推动超60%的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零有效投诉,“小事不出网点、大事不出机构、矛盾纠纷行业内化解”态势初步形成,全省建成金融“共享法庭”超400家,实现县域全覆盖和非诉纠纷调解100%破零,全省电诈案件受理数和群众被骗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1.98%和35.81%,实现连续4年发案、损失“双降”。
下一步,浙江金融监管局将与各有关部门一道,持续擦亮“做金融明白人”浙江品牌,更高频次开展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同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健全浙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吴梦霞本报记者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