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地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在浙江的贯彻实施,1月13日,由浙江省科协组织召开的学习新修订的《科普法》座谈交流会在杭州举行。会上,省内外专家分享了对新修订的《科普法》的看法和对未来科普工作的展望。
中国科普研究所原副所长郑念围绕《科普法》的修订背景、目标以及未来对“十五五”规划的影响进行探讨。他建议浙江应以《科普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科普工作的改革与创新,特别是在国际化、前瞻性、系统性和评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打造一个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科普生态系统。
浙江省科普联合会副会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以淼详述了新修订的《科普法》第十九条,认为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支持和发展。他还就教育体系中的科普、科普产业的发展、区域合作与品牌建设等内容发表个人见解。
浙江省科协原二级巡视员戴力结合个人在科普领域的工作经验,提出了对未来科普工作发展的思考。他呼吁科普工作者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绍兴市科协党组书记冯国强特别强调了科普与科学教育之间的关系,并围绕科普工作专业化标准制定、科普与地方文化的深度融合以及科普生态系统的构建等内容展开论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传播系副研究员周慎认为,科普工作不仅要关注科学技术本身的传播,还要注重如何将这些新技术融入社会各个层面,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技进步。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教授贾鹤鹏表示,新修订的《科普法》强调了将科普工作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并且更加重视科研人员参与到科普工作中来;将科普和科研工作进行绑定,表明政府层面将承担起科研人员科普能力建设的责任。
浙江大学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张立则重点论述了《科普法》修订的时代特征,认为新时代的科普工作不仅要紧跟科学技术的进步,也要注重社会的实际需求。
浙江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助理白惠仁认为,科普工作不仅要面向社会公众,还需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同时,自媒体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不仅可以扩大科普的覆盖面,还能增强公众对科学知识的兴趣,科普工作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浙江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宋红岩认为,政府层面应当从战略高度出发,构建一个高效、精准且可持续发展的科普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记者 叶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