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报道,本台被淹,今晚湖南平江可能迎来历史上最高水位的洪水……”7月1日傍晚,湖南省平江县融媒体中心一楼被洪水淹没,该中心记者在楼梯间发出的现场报道,引发广泛关注。众多网友为这样的报道点赞,同时展现对于平江人民的关切,在互联网形成良性的互动。
“本台报道本台被淹”的新闻之所以广为传播,一方面集中反映了当下人们对汛情的关注,表现了受众对热点、突发事件现场新闻的呼唤与渴盼;另一方面也呈现了新闻工作者在危急关头仍不忘报道新闻的作风。
自己报道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规范”,但在特定情况下却具有合理性。据报道,近期湖南平江遭遇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汛情,平江新老城区不少地方被淹。这一消息引人牵挂和担忧。正是通过这条消息,人们才直观、立体地感受到湖南平江的汛情状况。而“本台报道本台被淹”之后,当地与洪水抗争的精神,十分提振人心。
当前,国内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南方多地发生洪灾。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公众越希望及时获取最现场、最一线、最即时的汛情报道。显然,这样具有冲击力和贴近性的鲜活报道,在一片数字和宏观场景之中,作出了有力补充。
众所周知,在重大新闻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中,“现场”二字弥足珍贵,“到现场去”是群众的要求,也是新闻工作者的使命。这些打着“前线”“第一手资料”烙印的资讯,是一线新闻工作者拿出的沉甸甸的“现场汇报”,也是新闻工作践行“三贴近”和“四力”的生动体现。只要新闻工作者坚持在一线深挖,就一定能生产出真正有价值的新闻报道,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如何报道好热点、突发事件,满足民众的知情权,是一大考验。在个别地方,事件发酵后,公众迎来的不是详实有据的一线报道,而是简略的通报或者浮于“宏观”层面的简讯,甚至干脆保持沉默。这种状况让群众很难知晓到底发生了什么,反而易让传言、谣言长出翅膀,当深刻反思。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并强调,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信息。
对照该法,今后唯有在信息报送和发布上更加注重及时、准确、权威发布,才能更好适应大势、呼应民意,赢得群众的真心支持。而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有了法律保障之后,唯有把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新闻报道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具有张力,才能不负职责使命、不负民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