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或者与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提供了维权后盾,消费者可以向银行保险机构投诉主张其民事权益。
银行保险机构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投诉异议处理救济途径等投诉渠道信息和消费投诉处理流程,消费者可以在专门的投诉接待区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消费投诉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消费者在投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投诉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
(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
(四)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的应当由投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消费者在投诉时,可以撤回消费投诉。
三、消费者在投诉时,投诉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在消费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消费投诉处理单位的办公经营秩序。
银行保险机构在接到消费投诉后,按相关规定核实消费投诉内容,积极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特别复杂、有其他特殊原因的,60日内作出决定。
消费者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如果与银行保险机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业组织调解,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维权意识,警惕代理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