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冒用金融监管名义的诈骗频频发生,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假冒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一要提升防诈意识。明确知悉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也不与消费者进行资金往来。二要选择正规机构。若有借款、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应通过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合法正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三要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审慎对外提供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四要远离不法信息。不轻易打开陌生链接和接听陌生电话,对于不明来源的“内部消息”以及非官方渠道发布传播的信息,消费者要仔细辨识,谨防受骗。五要依法理性维权。因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问题与金融机构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优先选择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投诉受理渠道进行处理,若未达成一致,可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六要及时报案止损。一旦遭遇诈骗或者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有关情况,同时,注意留存证据,积极提供线索,尽力挽回损失。
千方百计步步引诱,千防万辨远离陷阱。防范诈骗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才能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