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修订工作备受社会关注,慈善信托在助力共同富裕和应急管理等发面发挥哪些重要作用呢?
日前,笔者走进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墙上一张“大下姜共同富裕基金首笔捐赠仪式”照片格外醒目。据基金会理事长吴伟介绍,为支持杭州市淳安县大下姜乡村振兴,2022年5月该基金会联合相关单位成立共同富裕基金,采取“乡村振兴联合体+专项基金+慈善信托+社会企业+影响力投资”新模式,有机衔接一、二、三次分配。今年春节,该慈善信托资金将对低收入农户进行分配。为助力共同富裕,民营信托公司——万向信托对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资助近2000万元。
当前在第三次分配的浪潮下,群众对于慈善事业透明度、廉洁度和公开度要求越来越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把慈善信托监察人由可设内部机构变为必设内部机构。对此,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福利与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德健表示,慈善信托的监察人类似于基金会中的监事,其主要职能在于监督受托人依法履职,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有效维护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大量研究国内外慈善信托理论与实践案例,积极探索公证处参与慈善信托监察工作的具体路径,出台了内部工作规范与指引,并参与起草了杭州市民政局与浙江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杭州市慈善信托工作指引(试行)》。杭州互联网公证处慈善信托监察人项目负责人陈保君认为,公证机构作为慈善信托监察人行使监察职责,既能提供稳定专业的法律服务,又具备非营利性和公信力保障。
众所周知,浙江是自然灾害频发省份,全国首个民间救援队诞生于温州。浙江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起步早、规模大、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等均位居全国前列。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新设了“应急慈善”专章,明确建立应急慈善协调机制,以及慈善组织、志愿者等慈善力量开展应急慈善活动的原则。以全国首单由公证处作为监察人的慈善信托“善泉5号”为例,杭州市慈善总会作为委托人发起设立,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受托人,杭州互联网公证处被指定为监察人。该慈善信托首期善款约650余万元,计划用于应急救灾、防灾减灾相关慈善项目。
对此,浙江省应急与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夏学民表示,此次慈善法修订必将为应急慈善事业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障,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健康有序地参与应急慈善活动。
在采访中,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慈善信托作为一个新的增长极,可持续推动公益创新和公益事业发展。慈善信托不仅为实现第三次分配和共同富裕开辟了新的途径,也为“善行浙江”“人人可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2022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显示,2022年浙江省慈善信托备案规模超4亿元,历年累计备案规模达15.38亿元,浙江是目前唯一突破10亿元的省份。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作为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确定的唯一慈善信托专项改革试点城市,去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关于通过慈善信托方式开展公益性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不动产慈善信托工作的通知》《杭州市慈善信托工作指引》,为慈善信托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理论指导,有效推动了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杭州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统计,杭州慈善信托累计备案规模达12.64亿,备案227单。
(陈莹莹 叶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