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中国武汉主会场和瑞士日内瓦分会场同步开幕。这是该会议首次在我国举办。6日,大会部级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武汉宣言”,呼吁各方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作为本届大会的主要成果,“武汉宣言”呼吁,从各种渠道筹措更多资源,以强化实施湿地公约第四期战略计划,并制定具有更大力度的第五期战略计划,在2030年前采取更有影响力的行动。同时,宣言提出,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的立法和执法,为评估和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作出努力;开展湿地及其生态系统服务的自然资产评估和核算,采取湿地保护和修复措施,以应对社会、经济和环境挑战等12项倡议。
本届大会主题为“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湿地公约》是致力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间协定,缔约方大会通常每3年召开一次,是公约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惯例,缔约方大会的参会人员主要为各国政府代表团、相关国际组织及民间团体代表、专家学者等。
大会执委办主任孟宪林介绍,本届大会共有142个缔约方和有关国际组织的1100名左右代表参加。由公约认证的“国际湿地城市”让更多地方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保护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政府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积极履行公约义务。特别是近10年来,中国秉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保护修复湿地生态和水环境,充分展现负责任生态大国形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以来,我国新增和修复湿地80余万公顷,目前拥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国家重要湿地29处、省级重要湿地1021处。
这场国际湿地盛会在武汉召开,标志着近年来武汉在湿地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武汉是我国拥有国家湿地公园最多的省会城市。近年来,武汉建成了蔡甸沉湖、江夏上涉湖、新洲涨渡湖等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区域内分布有东湖、蔡甸后官湖、江夏安山等6个国家湿地公园,及蔡甸索子长河、桐湖、江夏潴洋海等4个省级湿地公园。为更好地保护湿地,武汉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将湿地资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武汉还率先在全国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每年安排1500万元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保护。今年,武汉荣获“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成为目前全球唯一人口超千万的“国际湿地城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司副司长胡元辉介绍,本届大会提出,在中国设立“国际红树林中心”,作为全球红树林保护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基地。在日内瓦分会场,《湿地公约》秘书处将向25个新晋“国际湿地城市”颁发证书,届时全世界43个“国际湿地城市”中,中国占据13个,数量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