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是着眼于总体、长期稳定的角度。短期内杠杆率适度上升或下降,结构上不同部门杠杆率有升有降,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应当理性看待。关键在于,应以杠杆的结构性调整转移,实现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并最终有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宏观杠杆率继一季度重回上涨之后,二季度延续升势。近日,社科院披露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的宏观杠杆率从第一季度的268.2%上升至273.1%,上升4.9个百分点,环比增幅较第一季度有所扩大。今年上半年,居民、企业、政府部门对杠杆率升幅的贡献分别为1%、70%和29%。对宏观杠杆率的阶段性上升,应辩证理性看待。
宏观杠杆率是一国非金融实体部门债务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其高低代表着一国的总体债务水平。宏观杠杆率越高,意味着债务压力越大。因此,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对于维护金融市场总体稳定,守住安全底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当看到,经济下行压力是上半年宏观杠杆率增高的主要原因。今年以来,受国际局势变化和新一轮疫情的超预期影响,经济增速放缓推动了宏观杠杆率上升。为应对下行压力,国家部署了稳经济的一揽子措施,这些逆周期的调控政策对债务增长的影响会在当期体现,但对产出的影响相对滞后。因此,宏观杠杆率出现阶段性上升,既是外部冲击的客观反映,也是逆周期调控政策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及时应对。
实际上,2020年四季度以来,我国稳杠杆促增长取得显著成效,宏观杠杆率连续5个季度净下降,为后续应对各种复杂局面营造了宝贵的政策空间。从国际比较看,疫情以来我国宏观杠杆率增幅明显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以相对较少的新增债务支持了经济较快恢复。2021年末,美国、日本、欧元区杠杆率分别比2019年末高出25.7个、39.5个和21.4个百分点,而同期我国宏观杠杆率增幅是16.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国经济表现继续保持领先,通胀总体受控。
以温和的宏观杠杆率增幅支持实现“较高增长、较低通胀”的优化组合,正说明我国宏观政策有力、有度、有效。事实上,杠杆具有对资金资源进行时空配置的功能,其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正常合理地加以应用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而超出正常合理范围则不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换句话说,适当应用杠杆可以发挥其撬动作用推动经济增长,片面追求杠杆则会增加经济发展风险。因此,既不能为了利用杠杆的撬动作用,盲目加杠杆,也不能不考虑杠杆的撬动作用,一味回避杠杆。
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是着眼于总体、长期稳定的角度。短期内杠杆率适度上升或下降,结构上不同部门杠杆率有升有降,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应当理性看待。关键在于,应以杠杆的结构性调整转移,实现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并最终有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今年以来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我国经济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落地生效,我国经济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复苏势头。这为未来保持合理的宏观杠杆率水平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