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盲盒销售作出规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这一规定师出有名,很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8周岁以上”并非可以自由放飞,征求意见稿明确,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销售现场询问或者网络身份识别等方式,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如此一来,盲盒新规就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实现了对接统一。
盲盒本来是对年轻人猎奇性的呼应和拥抱。总的来说,“盲盒经济”创造了某种市场奇迹,这并不能否认。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盲盒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乱象。例如,商家瞄准孩子的好奇心,大肆宣扬所谓“惊喜限量款”,诱导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买了又买、难以停息。但由于数量极其有限,真正买到这种“极品”的几率小之又小,可小消费者的胃口却已经被“撑大”,而“撕了就扔”带来惊人的浪费。
此外,据《法治日报》报道,某些盲盒产品为了吸引眼球,甚至打起了色情擦边球。一旦“色情擦边球盲盒”流行开来,对青少年的毒害可想而知。
很多时候,购买盲盒已经离开重在交流、愉悦心情的初衷,成为一种新型赌博方式、炫富方式。正如一些业内人士所言,某些盲盒大打饥饿营销牌,并夸大宣传,针对的是消费者的“博彩”心理,但这类盲盒并没有回避懵懵懂懂的未成年人,反而有意迎合。这种情形势必造成未成年人欲罢不能,助推其接受错误的“三观”。显然,乱象丛生的盲盒并不适合所有未成年人,尤其需要针对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筑起“盲盒堤坝”,而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也需要小心呵护,防止他们被问题盲盒俘获,落入陷阱。
通常来说,对于市场行为不必进行行政干预,但一些盲盒带有很强的诱导性和精神控制意味,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上瘾、“中毒”,危害他们的身心健康。由此,依法对盲盒乱象下“猛药”,防止问题向纵深发展,具有合理性、迫切性。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盲盒,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空白地带,亟待填补。市场监管总局推出“指引”称得上是破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