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间,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近日疫情期间,上海金融法院成功“云”调解一起标的额超1亿美元的涉外金融纠纷。
原告是一家外国银行的新加坡分行,被告是一家名列中国企业500强榜单的民营企业。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实际经营地、合同履行地均不在上海,却约定将合同签订地定于上海,并据此约定由上海法院管辖。上海金融法院表示,通过一揽子解决多方争议,既保护了外国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实现了公正高效。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本案和解方案实现了中国法院司法程序与新加坡法院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在主债务人已经进入新加坡司法管理程序的前提下,三方同步调解,最终由主债权人新加坡分行和担保人签署和解协议,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作为履行和解协议的前提条件,和解协议作为新加坡司法管理程序中达成整理计划(Scheme of Arrangement)基础以避免主债务人破产清算,实现了一揽子解决纠纷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