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重点任务,对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作出全面部署。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支撑。我们应支持有利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产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多层次需求,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加快发展完善乡村创新体系。
乡村现已成为创新的新战场
乡村创新发展是国家创新发展的应有之义,从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概念来看,乡村创新体系属于国家创新体系中包容性、可持续性发展导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乡村创新体系有助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动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等国家中长期重大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乡村创新体系是由政府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村集体和农民等主体要素开展多维度跨领域协作,汇聚城乡创新资源、构建乡村创新网络,加速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创新发展而形成的城乡社会经济互动体系。从创新要素来看,乡村创新要素资源既有内生的也有外生的,且更多依赖外生要素的支持。例如乡村创新体系的主体要素包括乡村中小企业、乡村各类组织、基层政府等创新主体,同时也有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参与到乡村创新活动中,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力。
当前,乡村虽然不是科技创新的主阵地,但已成为创新的新战场。近年来,农业科技创新强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业态创新有效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乡村组织创新与社会创新异常活跃,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农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但仍要看到,我国乡村创新发展依然面临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系统化发展能力不强、县域发展区域差距较大、乡村创新政策领域亟待拓宽、数字化手段应用不足等现实挑战。
立足发展需求面向突出问题
为此,当前要立足乡村创新发展需求,面向突出问题,以“四结合”加快发展完善乡村创新体系,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具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与城乡融合发展结合,发挥县域创新纽带作用。县域作为城乡互动的纽带,承担着向下管理和服务乡村的职能,也承载着城乡创新资源要素的流动,是推进乡村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可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出发,以县域为基本空间单元,由国务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城乡创新体系融合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集聚农业农村创新资源与平台,让乡村创新体系寻找到对接城市创新体系的转换器,实现城市创新资源向农村地区有效和动态延伸。与此同时,立足县域“城镇、农村及生态空间”深度交融的特性,鼓励县(市)成立县域创新工作委员会,赋予县域更多创新资源整合、配置以及使用自主权,强化县对整个乡村创新体系建设的综合服务能力。
其次,与产业发展结合,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塑造农业发展新优势。围绕种源、农技、智能农机等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全面提高农业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能力。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技术向农业生产扩散、应用,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创新驱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速。以科技助力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旅游业、乡村服务业等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乡村产业链、价值链。
再次,与乡村建设结合,加快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高度重视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和创新力量培育,通过研发项目支持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应用,鼓励科技型企业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数字技术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现实应用,提高乡村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率;强化乡村便民服务的技术支撑,支持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提升乡村便民服务质量。
最后,与数字化转型相结合,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充分把握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机遇,让数字技术在乡村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鼓励支持县(市)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助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高质量建设、乡村高效治理;推动数字农业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传统农业生产设备向现代化技术装备转变,形成新的农业现代化消费增长点,节约生产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鼓励建设乡村数字创新社区实验室,支持县级政府、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企业联合申请,共同开展乡村创新政策实地试验。鼓励各地紧密围绕发展需求,利用数字化、科技型手段解决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