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
近年来,科技伦理频频成为热门话题。伦理本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部分新技术的发展、扩散,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社会的担忧。从历史来看,科学技术的进步可能伴随着一定的伦理风险。1920年,小艾伯特的心理学实验就引发了舆论风暴;前几年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更令科学界、社会舆论感到震惊……
“善”是伦理学中的核心范畴。在社会大众的认知中,善是恶的对立面。作为工具的科学技术,呈现出善或恶的脸孔取决于使用者本身。这就要求作为科学研究主体的科技人员需向善而行。具体做法是主动学习科技伦理知识,增强科技伦理意识,自纠自查,对违背科技伦理的行为主动报告、坚决抵制。
因此说,加强科技伦理的治理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向善而行是科技发展的伦理守则。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科学技术?至少在我国,这个答案清晰而又明确: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技事业自然也不例外,即科技要为人民造福,为人类造福。这就要求科技实践必须对后果负责、对公众负责,只有加强科技伦理的治理,才能让越跑越快的“科技列车”始终保持在富民强国的正确“轨道”上。
其次,加强科技伦理观念符合我国现阶段科技发展实际。科技伦理治理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准。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大踏步前进,许多领域已经来到了“无人区”。没有了参考和借鉴,更需要我们提升科技伦理的治理能力,以参与到未来的国际科技竞争当中。
再者,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是社会公众的共同呼声。相比古代社会,近现代人类科技发展可以用“大爆炸”来形容。与此同时,人们也见识到“潘多拉魔盒”被打开的恐惧。以基因编辑婴儿为例,当这些足以改变人类命运的技术诞生后,人们必然产生担忧,进而需要将科技发展的不确定性关进“笼子”。否则,会引发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不信任感,不仅仅会损害科研工作者的形象,从长远而言更将对科学技术进步造成负面影响。
科技创新,伦理先行。科技伦理的治理,本质上就是要确保科技发展向善而行,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机制,形成自立自觉、同抓共管的局面,让科技更好地为人民生活服务。
(杨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