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月1日,《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将正式实施。如今,杭州“错峰出行”新政已经实施近两个月了,过渡期即将结束。
近日,杭州交警发出提醒,从5月1日起违反错峰出行的,将会被处罚。按照规定,受限机动车在地面道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会被认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如果是在高架、快速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下面,小编带大家再次重温下“错峰出行”的规则,让大家出行前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被罚。
浙A号牌
“浙A号牌”的“错峰出行”范围与以前一样,没有变化。“错峰出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错峰出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浙A区域号牌
“浙A区域号牌”的“错峰出行”范围是当前错峰圈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错峰出行”区域内,全号段禁止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非浙A号牌
“非浙A号牌”的“错峰出行”范围是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错峰出行”区域内,全号段禁止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