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宫拥有数量庞大的宫殿建筑群,而其中的核心则是位于南部区域的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它们曾经是皇帝举行国家活动的重要场所。公众去故宫参观,可以看到三大殿矗立在三层台基之上,给人高大、威严之感。然而与明朝初建时相比,今天的三大殿体量要小得多,其根本原因在于防火。
明永乐十八年(1420)十一月紫禁城初建完工时,三大殿被称为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三殿体量硕大,彼此间距仅为10米左右。据《大明实录》卷四百四十七记载,奉天殿初建完工时长约95米(三十丈,一丈约为3.17米),宽约47.5米(十五丈),建筑面积约为现存太和殿建筑面积的2倍。在此后的200余年里,三大殿因过大的体量与过小的间距,在火灾中多次互相殃及。
明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奉天殿因雷击失火,且很快蔓延到华盖殿、谨身殿,结果三殿均被毁。明正统六年(1441)九月,三大殿复建完工,各建筑体量、建筑间距基本与初建时期相同。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四月,三大殿又因雷击失火被毁。有细心的大臣发现,三殿同时被毁,除了因为建筑材料容易着火外,各殿之间的间距过密也是主要原因,因而建议缩小三大殿的建筑尺寸、增大三大殿之间的间距。但这条提议遭到了大学士严嵩的极力反对。据《大明实录》卷四百四十七记载,严嵩认为建筑地基施工难度大、费用多,若三大殿地基发生变化,会导致地基上部的建筑整体做大改动,不仅费人力、财力,而且短时间内很难完成施工。因此,“缩小三大殿尺寸”的提议没有得到实施。嘉靖四十一年(1562)九月,三大殿重建完成,嘉靖帝将奉天殿更名为皇极殿、华盖殿更名为中极殿、谨身殿更名为建极殿,以试图消除“晦气”。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六月,三大殿再次因雷击失火。火灾之后,又有大臣提出减小三大殿尺寸、扩大各宫殿之间的间距,以免再次出现三大殿均被毁的局面。该建议得到了天启皇帝的批准。他下令将三大殿尺寸减小,且皇极殿向南移动、建极殿向北移动。明天启七年(1627)八月三大殿复建完工后,基本形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三大殿的体量和间距:三大殿的建筑面积缩小为明朝初建时期的二分之一左右,各宫殿高度相应降低。缩小后的皇极殿与中极殿、中极殿与建极殿间距均增加至30米左右,是初建时期的3倍。
此后三大殿又遭受过两次火灾。第一次是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四月李自成放火,但建极殿得以幸存。清顺治二年(1645),顺治帝将皇极殿更名为太和殿、中极殿更名为中和殿、建极殿更名为保和殿。清康熙十八年(1679)十二月,三大殿再次遭受火灾:6名烧火的太监在御膳房用火不慎,诱发火灾,火蔓延并烧毁了太和殿,但中和殿、保和殿受损较小。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太和殿复建完成。此后三大殿一直保存完好。由上可知,三大殿体量减小、间距增大后,解决了火灾时“均被毁”的问题。
从科学角度而言,相邻的两个建筑是否发生火势彼此蔓延,与它们的间距密切相关:间距越小,则其中之一失火时,其产生的热辐射强度越大,飞火越容易蔓延,使得另一建筑受热并产生火灾的可能性更大,且在风力作用下会加剧火势。故宫前朝三大殿均为木结构古建筑,其主体受力材料及装饰材料均为木材,几乎可认为是木材材料的组合体。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堆积木材(木质建筑)的最小防火间距不得少于20米。三大殿在第三次复建后,间距增大,达到了防火间距的要求,从而避免了火灾发生时彼此受到牵连的问题。
此外,故宫古建筑高度与宽度比例的协调性,使得三大殿建筑平面尺寸缩小的同时,其高度也降低,建筑整体的体量减小。这无疑对防火是有利的。三大殿的结构形式均为木柱、木额枋通过榫卯连接形成的木结构框架。在建筑材料本身为易燃物的前提下,若建筑体量大,则框架内部空间开阔,通风好,火焰温度高,建筑材料也燃烧快,建筑失火的可能性大。
(周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