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经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公共场所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和使用的城市。
AED是设计给普通人在公共场所挽救心跳骤停患者生命的急救利器,被称为“救命神器”。2014年,杭州开始配置AED,目前主城区的AED数量为600余台,全市共1000台左右,但公共场所配置AED的使用率不是很高。究其原因,AED的配置场所、使用培训、费用保障、维护保养责任主体、法律保障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在实践中出现“投放难、推广难、管理难”“不愿用、不会用、不敢用”等问题。
如今,《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杭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办法》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助力上述问题的解决。
《办法》第八条以分项的形式规定了六大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当配置AED;第七条规定了有关单位的培训职责,以及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此外,《办法》还规定部分执勤车辆、船舶应当配置AED,将AED的配置、使用培训、维护保养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并且鼓励社会捐赠、维护AED等,为投放、推广、管理AED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让相关单位有法可依。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的第十三条规定,救助人在使用AED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时,如果对受助人造成损害,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这也解决了大家“不愿用”“不敢用”的后顾之忧。
据悉,杭州市卫健委将按照每一台AED至少培训10人的目标,结合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其下属的培训基地,拓展公众急救技能培训导师。预计在3年内,接受AED使用及相关急救技能培训的人群数量累计将达到常住人口的30%。未来,随着AED数量的增加,杭州市卫健委将结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打造AED管理智能平台。同时,与多部门联合督导,确保全市的AED配置和使用管理工作按照《办法》的要求有序推进。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