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没人带孩子”制约家庭再生育的突出因素在浙江将得以缓解。1月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
《意见》提出,要发展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多种服务模式,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意见》提出,要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设备终端设备,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以及业务数据等进行信息化管理。
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的提升离不开相关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介绍,浙江将依法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各类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在学前教育、护理等相关专业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培养方向。
另外,浙江还将在全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示范单位,要求各市在2020年底前至少培育2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并支持各地申报开展国家普惠性托育服务试点,通过示范引领和试点先行,推动全省工作。
预计到2025年,浙江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幼儿园托班设置率、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本报记者 付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