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打通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的“最后一公里” ,提升设备仪器的使用效率,为加快建设创新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覆盖各类科研设施和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建成大型科学装置2个以上,整合价值3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超过10000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完善,开放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条件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浙江省在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培养分析测试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被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科研仪器和设施开放共享试点省份。截至2018年,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共集聚创新载体8000余家,汇集单台(套)价值3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10900台(套),总价值近100亿元。“十三五”以来,全省60余家高校院所间深入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服务机时数达256.5万小时,样品数98.4万个,服务额达1.5亿元;通过创新券政策支持,为2万余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仪器设备共享服务4万余次。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从构建指标体系、建立工作体系、完善政策体系、健全评价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13条政策举措。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工作体系,保障开放共享;健全政策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评估体系,提升服务绩效。
按照《实施意见》,浙江省将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网络服务平台。依托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国有资产管理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网络服务平台。按不同专业领域或仪器功能,编制科研设施和仪器分布地图,提供仪器设备、技术专家、测试标准与方法等的精准在线服务。
为发挥创新券在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中的作用,浙江将推进创新券省内及长三角地区通用通兑,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需求跨省域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降低科技创新成本。
为提升服务绩效,科技部门将建立专业评估机制,实行分类评价,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政策提出对开放共享和对外服务开展情况好、用户评价高的单位给予一定奖补,并支持各管理单位对服务水平高、服务绩效好的机组或专业服务人员给予奖励。
接下来,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还将逐步应用物联网技术辅助实施动态监管,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对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的状态监测、定位监测、智能标签和实时图像采集,逐步实现对共享情况的实时监管。
本报记者张巧琴通讯员史杰